二级注册建筑师
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下表规定申报:
专 业 |
学 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中 专
(不含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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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5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7年 |
相近专业 |
4年制(含高中起点3年制)毕业 |
8年 |
相近专业 |
3年制(含高中起点2年制)毕业 |
10年 |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相近专业 |
3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大 专 |
建筑学(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注:相近专业: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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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4级以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3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者,可以申报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